近日忙于搬迁,无暇顾及这一亩二分地,已是荒草萆连天。接连被飞猪和蚂蚁点名要自曝怪癖,惶恐之余,好似几近腐烂的草莓突遭顾客垂青,不禁几分沾沾自喜。不过被飞猪扣上“留学女博士”的大帽子,颇为不爽,顿觉面目可憎起来——怕是在世人眼中,“第三类人”的常态亦是怪癖,怪癖也即常态吧。Sigh…我只是在上十九年级而已,其实小着呢……
1. 虽平时不施粉黛对镜贴花黄,桌上还是必备一面小镜以便随时顾影自怜。至于每日在穿衣镜前搔首弄姿个十遍八遍更是家常便饭。昨天在埃文斯顿一通乱逛,发现这是个巨适合我居住的城市:市中心全是小店餐厅咖啡馆,通通都有橱窗!慢着,本人可不是购物狂——这些橱窗充分满足了远比血拼更加高尚有品的精神需求。睁着因度数加深而明显无神的双眼,故作兴致勃勃状望进一个又一个橱窗,欣赏自己“纤细”的身影掠过家具店的双人床垫,饰品店的非洲花瓶,理发店的棕色假发。天哪,何德何能,生活干吗要这么善待我!
2.每次给老妈打电话,手边必备烂纸一张秃笔一支。谈至兴起,定会欣然提笔落字若干,至于内容,多是与话题风马牛不相及的梦呓——或称“意识流”。此等涂鸦最后必以无意义的线条覆盖所有文字告终。最终结果:笔的寿命缩短百分之二。
3.对菠菜的热爱可与大力水手媲美,尤喜水焯菠菜。清水煮沸,投入菠菜,静待十秒,沥水装盘,拌盐少许即可食用。此物每周摄取若干,尚未厌烦。
4。行事必虎头蛇尾,此文即是明证。
5.记性差,脾气坏,哎哟,想不出来了,俺去睡也……
还要发展五个下线?怎么这么麻烦,媚娘,朕的头又疼了……

小样。真想揍你一顿。
小样。真想揍你一顿。
看来你想揍我两顿
哼,那你也给我写作业去!
hey hey Dan Dan
Hi hi Oscar!!!
“‘第三类人’的常态亦是怪癖”--------哈哈,的确如此。属你写的怪癖最幽默了~~~~
呵呵,你不会自己也认为自己是"第三类人"吧?
呵呵,你好,我上网搜索吴彦祖的Blog alive,没想就闯进你的blog了,看起来你是一个留学的博士,女博士,呵呵,很高兴认识你,对于你在外国的见闻也很感兴趣,对你的blog我会继续关注的。我是广州一大三的女学生,英语专业,广州人。
第一次见你写中文
看这段噼里啪啦的风格有点相似嘛,从Vicky那边穿梭过来的, just say hi. 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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